的姑娘要去参加舞会了,可我却没有一朵红玫瑰送给她……如果我送给她一朵玫瑰,她就能和我一起在晚宴上跳舞……”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郑清没什么感情地念着王尔德的台词,“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花园里的蜥蜴啦蝴蝶啦开始发问了:“他为什么哭啊?”
“为了一朵红玫瑰。”郑清温柔的说,不过是那种冰冷的温柔。
然后故事里的夜莺就应该飞去玫瑰树那里,为这个痴情的学生寻求一朵红玫瑰了。
理所当然的,两棵玫瑰树都没有红玫瑰,他们建议夜莺去找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
郑清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那棵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这是死亡的召唤。
月亮挂上天际,夜莺把胸膛顶在了花刺上,歌唱的声音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
他唱个不停,唱那些少男少女心中萌发的爱情,带着他独有的温柔从容。
而身体是痛的,刺越顶越深,血快要流尽。
“再刺进去一些。”树说。
花刺必须要刺进夜莺的心脏,让心脏的血流出来,白色的花心才会变成血的鲜红。
他再次顶紧了玫瑰刺,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哦,小夜莺,你应该不懂爱情吧,就算花刺刺进了你的心脏,它也只有淡淡的红。”
郑清的思维却涣散,想着玫瑰是为了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注),是最绝望的一种花。
最后这朵玫瑰也会被那个学生扔到臭水沟里去。
“小夜莺,想想爱情!”
爱情……爱情……他的内心迅速浮现了一个人的影像……笑得……有些欠揍……
玫瑰变成了鲜艳的红。
他的眼睛蒙了一层雾,扑打了一下翅膀。
他躺在长长的草丛里,心口扎着一根刺,太疼了。
他死了。
第54章格林、安徒生和王尔德(七)
太阳
.
郑清是个极好的人,怎么个好法呢?看看那些小姑娘们每天寄到他办公室的花就知道了。
家境优越,教养良好,英俊优雅,年轻有为。
他从小到大似乎顺风又顺水。
他交过几任女友,只不过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无疾而终。
前女友们说,这种男人笑不露齿,一看就是那种打死都不能得罪的人。戴着一张假面具面对每一个人,只能找另一只狐狸跟他玩了。
郑清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哪里不对,他实在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好青年,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讨人喜欢。
直到他遇到了另一个人,这家伙的笑容简直就是和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下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招人喜欢了,这张精致温柔的笑脸,欠揍,假得让人想扒了那个人的脸皮。
他仔细回想,却也想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漂亮的程式化的笑了,应该是自然而然地就发展出来了。
而说起这个笑得和他一样欠揍的人,就不得不说这是怎样的一段孽缘了。
他在一个无比普通的下午值班,却莫名其妙地被某个或者某些不知名的无聊家伙拉入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玩的游戏。
他们的相遇也不怎么美好。
彼时他在门外,那个叫沈怜的家伙缩在门内,他们隔着一条细细的门缝朝对方看去,各自心怀警惕。他们都撞进了对方的眸子里。
彼时一个冷静淡漠,一个哆哆嗦嗦扮演着柔弱可欺的角色,手里却拿着一把足够致命的电锯。
这足够戏剧化了,因为旁边就是一个停尸间。柔弱可欺的人很有礼貌地开口,问他有没有多余的冷冻箱。
神经质的邂逅。
后来就在另一个副本遇上啦,蠢货直接从三楼扔下来一个玻璃镜子。因为伟大的重力势能,他的额头上直接划一了个口子,还不过脑子地自己客串了一下西门庆。
校庆表演上,那家伙不看台上跳芭蕾的漂亮姑娘,眼睛却盯在他身上,和旁边的女同学评头论足,像是在菜市场上挑选不怎么好的廉价大白菜。
红色的大幕拉开,光束下面目全非的尸体似乎在蔑视一切。
沈怜仍然坐在椅子上,在骚乱中显眼极了,优雅又得体,优雅得体得不正常。
“一个冷静到冷酷的人,”郑清站在幕布边想。
然后他又补充着:“或许足够……唔……还不算无可救药……”,他想到自己在新手村的监控里看到这个家伙把外套盖在那个死无全尸的女白领身上。
然后四目相对。
这次与上次不同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郑清没什么感情地念着王尔德的台词,“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花园里的蜥蜴啦蝴蝶啦开始发问了:“他为什么哭啊?”
“为了一朵红玫瑰。”郑清温柔的说,不过是那种冰冷的温柔。
然后故事里的夜莺就应该飞去玫瑰树那里,为这个痴情的学生寻求一朵红玫瑰了。
理所当然的,两棵玫瑰树都没有红玫瑰,他们建议夜莺去找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
郑清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那棵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这是死亡的召唤。
月亮挂上天际,夜莺把胸膛顶在了花刺上,歌唱的声音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
他唱个不停,唱那些少男少女心中萌发的爱情,带着他独有的温柔从容。
而身体是痛的,刺越顶越深,血快要流尽。
“再刺进去一些。”树说。
花刺必须要刺进夜莺的心脏,让心脏的血流出来,白色的花心才会变成血的鲜红。
他再次顶紧了玫瑰刺,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哦,小夜莺,你应该不懂爱情吧,就算花刺刺进了你的心脏,它也只有淡淡的红。”
郑清的思维却涣散,想着玫瑰是为了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注),是最绝望的一种花。
最后这朵玫瑰也会被那个学生扔到臭水沟里去。
“小夜莺,想想爱情!”
爱情……爱情……他的内心迅速浮现了一个人的影像……笑得……有些欠揍……
玫瑰变成了鲜艳的红。
他的眼睛蒙了一层雾,扑打了一下翅膀。
他躺在长长的草丛里,心口扎着一根刺,太疼了。
他死了。
第54章格林、安徒生和王尔德(七)
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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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是个极好的人,怎么个好法呢?看看那些小姑娘们每天寄到他办公室的花就知道了。
家境优越,教养良好,英俊优雅,年轻有为。
他从小到大似乎顺风又顺水。
他交过几任女友,只不过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无疾而终。
前女友们说,这种男人笑不露齿,一看就是那种打死都不能得罪的人。戴着一张假面具面对每一个人,只能找另一只狐狸跟他玩了。
郑清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哪里不对,他实在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好青年,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讨人喜欢。
直到他遇到了另一个人,这家伙的笑容简直就是和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下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招人喜欢了,这张精致温柔的笑脸,欠揍,假得让人想扒了那个人的脸皮。
他仔细回想,却也想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漂亮的程式化的笑了,应该是自然而然地就发展出来了。
而说起这个笑得和他一样欠揍的人,就不得不说这是怎样的一段孽缘了。
他在一个无比普通的下午值班,却莫名其妙地被某个或者某些不知名的无聊家伙拉入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玩的游戏。
他们的相遇也不怎么美好。
彼时他在门外,那个叫沈怜的家伙缩在门内,他们隔着一条细细的门缝朝对方看去,各自心怀警惕。他们都撞进了对方的眸子里。
彼时一个冷静淡漠,一个哆哆嗦嗦扮演着柔弱可欺的角色,手里却拿着一把足够致命的电锯。
这足够戏剧化了,因为旁边就是一个停尸间。柔弱可欺的人很有礼貌地开口,问他有没有多余的冷冻箱。
神经质的邂逅。
后来就在另一个副本遇上啦,蠢货直接从三楼扔下来一个玻璃镜子。因为伟大的重力势能,他的额头上直接划一了个口子,还不过脑子地自己客串了一下西门庆。
校庆表演上,那家伙不看台上跳芭蕾的漂亮姑娘,眼睛却盯在他身上,和旁边的女同学评头论足,像是在菜市场上挑选不怎么好的廉价大白菜。
红色的大幕拉开,光束下面目全非的尸体似乎在蔑视一切。
沈怜仍然坐在椅子上,在骚乱中显眼极了,优雅又得体,优雅得体得不正常。
“一个冷静到冷酷的人,”郑清站在幕布边想。
然后他又补充着:“或许足够……唔……还不算无可救药……”,他想到自己在新手村的监控里看到这个家伙把外套盖在那个死无全尸的女白领身上。
然后四目相对。
这次与上次不同